招标信息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2024年综合加能站照明灯具及檐口亮化灯具框架协议(防爆灯具和亮化灯具部分)防爆灯具;亮化灯具(包-B2-2024年综合加能站亮化灯具)招标公告

2024-09-2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2024年综合加能站照明灯具及檐口亮化灯具框架协议采购预案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爆灯具;亮化灯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洗墙灯灯罩18-36W 铝板金折边

1.00

包-B2-2024年综合加能站亮化灯具

   

2

LED洗墙灯管24W 220V 单短出线 直管 国产品牌

1.00

包-B2-2024年综合加能站亮化灯具

   

3

LED洗墙灯管36W 220V 单短出线 直管 国产品牌

1.00

包-B2-2024年综合加能站亮化灯具

   

4

洗墙灯管灯罩14W 铝型材

1.00

包-B2-2024年综合加能站亮化灯具

   

5

LED洗墙灯管14W 220V 单短出线 直管 国产品牌

1.00

包-B2-2024年综合加能站亮化灯具

   

6

LED洗墙灯管18W 220V 单短出线 直管 国产品牌

1.00

包-B2-2024年综合加能站亮化灯具

   

7

洗墙灯灯罩18-36W 铝板金折边

1.00

包-B2-2024年综合加能站亮化灯具

   

8

洗墙灯灯罩18-36W 铝板金折边

1.00

包-B2-2024年综合加能站亮化灯具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内容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投标人未曾出现以下任一情形: (1)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和地方关于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被地市以及上环境保护部门评定为环保不良企业; (2)因环境违法构成环境犯罪的; (3)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地市以及上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处罚、尚未整改完成的; (4)一年内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

    3.1.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1.8 投标人须为商标的合法持有人,投标人提供标的物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与商标持有人不一致,必满足两者应属于控股关系或同为同一母公司(集团)下的分/子公司。此情况下,需提供投标人与商标持有人的关系证明,并由商标持有人向投标人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且授权的截至日期不应早于2024年12月31日。

    3.1.9 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3.1.10 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1.11 "投标人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内容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投标人未曾出现以下任一情形: (1)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和地方关于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被地市以及上环境保护部门评定为环保不良企业; (2)因环境违法构成环境犯罪的; (3)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地市以及上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处罚、尚未整改完成的; (4)一年内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

    3.1.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7日 8:00时至2024年10月10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4日09:00时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4日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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