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太仓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离子膜液碱采购招标公告
2024-09-27华能太仓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离子膜液碱采购已由江苏省发改委核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华能华苏太仓发电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太仓市
2.2 规模:2×1000MW清洁高效灵活燃煤机组
华能华苏太仓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厂”)地处江苏省太仓市港区浮桥镇,距江苏太仓市中心24公里的长江南岸,距苏州工业园区约43公里。厂址北靠长江,南依滨江大道,东邻太仓市第二自来水厂,西毗鹿鸣泾河。
电厂一期工程建设2×320MW级国产燃煤机组,两台机组分别于1999年12月和2000年4月相继投入商业运行。二期工程建设2×630MW级国产超临界燃煤机组,两台机组分别于2006年1月和2006年2月投入商业运行。
本项目华能太仓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工程拟扩建2×1000MW国产超超临界凝汽式燃煤发电机组,采用先进二次再热技术,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烟尘、SO2、NOX排放浓度达到超净排放标准。
2.3 建设工期:本项目计划自2023年9月份主厂房浇筑第一罐混凝土,第一台机组投产日期为2025年6月,第二台机组投产日期为2025年7月。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交货地点:华能太仓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工程施工工地指定地点交货。
2.5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每批次供货数量及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华能太仓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离子膜液碱采购
物料名称 |
单位 |
暂估数量 |
用途 |
离子膜液碱NaOH≥32% |
吨 |
2000 |
循环水旁流系统调节PH、精处理系统再生 |
注:暂估数量,不作为发货和结算依据,买方有权根据项目需要停止卖方继续供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提供承诺函):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华能集团和中煤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停用供应商名单内(停用期内);
(3)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1.3 投标人必须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本项目接受生产商或授权经销商投标。若为经销商,必须有生产商的供货支持,提供与生产商签订的相关供货协议或授权文件。
3.2.2 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授权经销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3.2.3 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或委托第三方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若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单位运输,还须提供双方的委托运输合同复印件。
3.2.4 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发电厂离子膜液碱的供货业绩至少3份。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含首页、签字盖章页、能反映供货内容的关键信息页。
3.2.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投标人可于2024年9月27日上午8:30时至2024年10月12日下午5:00时期间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上午9: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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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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