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智能巡库及运输无人机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27(一)项目名称:无人机智能巡库及运输无人机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
(三)最高限价:876458.00元
(四)招标范围:某部无人机及全自动机场套件采购
序列 |
产品名称 |
配置清单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元) |
1 |
无人机智能巡库 (含2台巡航无人机) |
详见“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套 |
1 |
876458.00 |
|
2 |
运输无人机 |
台 |
1 |
|||
交付期: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天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最终交货日期。 |
二.项目地点
本项目的地点:江西省上饶市。
三.资金来源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国防基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
(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一)发售时间:2024年9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至2024年10月12日17时00分,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二)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2日09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2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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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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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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