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8号线一期工程起点萧山义桥站,终点世纪大道站,线路长48.3km,设19座车站。其中换乘站15座,与1、3、4、5、6、7、10、15、17、19、20号线、海宁线等换乘。平均站间距2.66km;最小站间距1.426km,为闻堰站~湘滨路站;最大站间距3.717km,为丰收湖站~永玄路站。全线为地下线。全线设置一座车辆基地和一座停车场,分别为乔司车辆基地和义桥停车场。接入七堡新(第二)控制中心。全线共设置4座主变电所,其中新建2座主变电所(铁驿城主变、铁亚太主变)、共享2座主变电所(6号线铁诚业主变和3号线铁华鹤主变)。
本项目采用专用轨回流,采用A型地铁车辆,线路运营模式为GOA4。
初期配车数为42列4辆编组(编组方式为3动1拖)和4列6辆编组(编组方式为4动2拖),合计192辆。
2027年12月31日地铁18号线一期工程全线开通(暂定)。
样车经型式试验合格后,再进行量生产。
车辆的交货进度满足项目的要求,首列样车的交货日期为2026年8月(暂定),交货地点为乔司车辆基地。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1434
招标项目名称: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8号线一期工程车辆牵引系统招标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浙江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地铁车辆牵引系统 |
42列4编组、4列6编组(共192辆)电动客车配套的牵引系统 |
采用永磁同步牵引系统 |
要求牵引系统国产化率不低于5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投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应为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轨道交通车辆牵引系统制造厂;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投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须有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牵引系统项目销售业绩。如该销售业绩中卖方为联合体,则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投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应为卖方联合体牵头人。该项目业绩须以2019年1月1日之后投标人与最终用户(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或运营单位)签订的销售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联合体协议(如需)为证明,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投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4-09-28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4-10-10
招标文件售价:¥50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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