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气田盐亭区块金浅21~金华51井区金浅509集气站一体化橇装装置EP项目预装式(箱式)变电站采购招标公告
2024-09-27本招标项目天府气田盐亭区块金浅21~金华51井区金浅509集气站一体化橇装装置EP项目预装式(箱式)变电站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天府气田盐亭区块金浅21~金华51井区金浅509集气站一体化橇装装置EP项目。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10kV预装式变配电室 |
座 |
1 |
2.3交货期:2024年12月20日前送抵施工现场。
2.4交货地点:(登录后查看)
2.5技术要求:详见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当技术规格书与国家或行业执行标准不一致时,执行较高技术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2)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预装式(箱式)变电站集中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范围内。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同类产品至少有1项应用于本项目类似业绩并提供业绩清单和合同复印件。(业绩以提供采购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必须包括如下内容:合同封面、合同明细页、合同签字页,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3.4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得存在任何纠纷,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企业经济效益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度(2021、2022、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6信誉要求:①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出现产品关键部分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无涉及严重违约,无商业贿赂、重大诉讼等相关行为。(提供承诺书)②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③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9月20日 0时00分00秒至 2024年 9月27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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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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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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