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刑科所实验室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4-09-29
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刑科所实验室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 8049260元(国库资金:804926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3500000.00元,包2-454926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包名称:全自动微量DNA提取工作站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5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普陀公安分局刑科所即将在2024年底建设DNA实验室,该设备用于实验室微量DNA采集提取(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二

   包名称:声纹检验实验室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54926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普陀公安分局声纹检验专用设备采购(智能终端数据提取设备、音频对录仪、声纹数据采集终端、多源数据处理工作站、声纹语音降噪与增强工作站、声纹鉴定工作站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交付。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2)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3)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财政部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财库〔2019〕19号文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实行优先采购;对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方能享受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策。(4)购买国货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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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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