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泰州市生产河治理工程信息系统(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2024-09-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州市生产河治理工程已由《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泰州市生产河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泰发改函〔2023〕196号)文件以及泰州市水利局《关于准予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泰州市生产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许可决定》(泰水许可〔2023〕3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现对泰州市生产河治理工程信息系统(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生产河位于通南高沙土地区,是流经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姜堰区境内“五纵 十横”之一骨干河道,发挥着供水、排涝、灌溉等多种效益。本次项目实施的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29.276千米,新建护岸60.61千米,原址拆建生产河1号桥,新建下河踏步、改造现状排水管等附属设施,与之相关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信息系统。

2.2招标范围

泰州市生产河治理工程信息系统,主要包含以下内容:视频监控系统、政府监管平台(省水利重点工程(生产河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智慧管理系统在省水利重点工程(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智慧管理系统基础上开发初步设计监管、施工图审查监管、施工进度监管、投资监管、大数据综合展示、项目信息管理、档案管理、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数字化监管 8 个模块的功能)、移动业务应用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建设投资约370万元。

2.3计划工期:

总工期90日历天,2024年12月底前完成,质保期24个月(含上线试运行3个月),从本项目通过合同完工验收之日起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8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水利工程类信息化系统和水利BIM技术开发业绩。需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财务造假以及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等情况。

(4)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两家,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3.1(1)、(3)、(4)的要求和以下规定:

①联合体牵头人具有水利工程类信息化系统业绩,联合体其他成员须至少具有水利BIM技术开发相关业绩;

②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相应工作和责任;

③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④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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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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