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深圳中石油国际液化天然气加注有限公司深圳港区船舶代理服务协议已被批准,项目业主为深圳中石油国际液化天然气加注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深圳中石油国际液化天然气加注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深圳中石油国际液化天然气加注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LNG加注;天然气批发、零售。根据深圳中石油加注公司的业务需求,在深圳地区为完成国际航行船舶液化天然气加注作业必须要求相应的深圳港区船舶代理服务。
2.2招标范围:提供LNG加注船“新奥普陀号”在深圳港加注作业及加注船挂靠国家管网集团深圳天然气有限公司接收站(简称“接收站”)码头补液作业全过程中的船舶代理服务。
2.3服务内容:负责深圳港区船舶进港补液、船舶加注时提供必要的货物报关和船舶口岸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LNG进出库报关,根据深圳港口的有关法规安排船舶的进出港并办理相关的申报手续,安排船舶按时进出港,安排并接送POAC从内外贸码头进港登轮,联系安排引航、拖轮、清障、靠泊码头等,其他相关业务的安排和费用代付。
2.4服务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预估合同量200万元人民币。
2.6服务地点:深圳港区。
2.7招标控制价:本项目为框架招标,固定单价,根据实际发生费用项目的艘次和金额据实结算。投标人报价不能超过下表中的每一项单项控制价。投标总报价为三项可竞争费用报价之和(三项可竞争费用招标控制价见下表);国家政策性收费、政府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引航收费按照实际费用结算,原票原转,据实结算;LNG加注船及货物在深圳港区进行其他作业、临时发生其他附加服务时,以实际发生并由招标人确认费用结算。
序号 费用名称 招标控制价(元/艘次)
1 船舶进出港作业操作代理费 3000
2 货物报关代理费 2000
3 接送POAC进出内外贸码头服务费 400
投标报价总价(按照1艘次可竞争费用报价=船舶进出港作业操作代理费+货物报关代理费+接送POAC进出内外贸码头服务费) 5400
以上所有报价均为含税价格,招标人不再承担额外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本项目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股权关联或有管理从属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投标。
3.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
3.3其他要求:安排专业的报关员负责LNG出入库申报、船务手续办理及提供外勤人力,为招标人船舶提供服务,同时设置一部24小时紧急服务热线应对一切突发事件(提供承诺)。
3.4 业绩要求: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项类似项目(危险品船舶代理服务合同 )业绩,提供业务委托或合同复印件。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所附数据因模糊不清、遮盖等无法读取的,将视为无效报告。
3.6 信誉要求:(登录后查看)
3.7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9 如投标文件对以上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4年 9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0月 9 日23:59:59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月15日 09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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