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沈阳铁路公安局延边公安处车辆维修和保养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9-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沈阳铁路公安局延边公安处车辆维修和保养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5万元

5.采购需求:负责车辆维修和保养采购工作。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证明文件。

2.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许可的车辆维修三类以上(含三类)资质证书或《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备案证明;

3.2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3在“信用中国”网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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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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