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号脱硫新增1台磁悬浮氧化风机招标公告

2024-09-29

一、   招标条件

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技改项目5号脱硫新增1台磁悬浮氧化风机已批准,招标人为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市代市镇东北

2.2 项目规模:2×6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5号脱硫新增1台磁悬浮氧化风机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具体交货时间由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标段,具体为:

5号脱硫新增1台磁悬浮氧化风机(CHDTDZ052/17-QT-15101):5号脱硫新增1台磁悬浮氧化风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5号脱硫新增1台磁悬浮氧化风机】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电机功率≥300kW,供电一体化磁悬浮脱硫氧化风机供货业绩。须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合同复印件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及供货清单页)。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并提供代理产品的业绩。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9-29 13:552024-10-10 16:00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4-10-2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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