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电阜康发电有限公司入炉煤采样机换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09-29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阜康发电有限公司入炉煤采样机换型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阜康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阜康市
2.2 项目规模:2*15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30天(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入炉煤采样机换型项目(CHDTDZ021/21-QT-02401):入炉煤采样机进行给料机、破碎机、缩分器等设备整体更换,主要包括工艺设计、设备采购、装置加工、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基础调整、调试试运、原设施拆除、系统接入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入炉煤采样机换型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应具有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合同业绩,每项业绩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入炉煤采样机销售业绩。

(2)入炉煤采样机安装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9-29 16:18到2024-10-12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