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莱城发电厂2025年-2027年全厂CEMS设备运维外委招标公告
2024-09-29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国际莱城发电厂2025年-2027年全厂CEMS设备运维外委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莱城发电厂,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张家洼街道贾家庄东。 2.2项目规模:负责莱城发电厂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全厂CEMS设备运维外委。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总工期1094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依照投标方通知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1)华电国际莱城发电厂2025年-2027年全厂CEMS设备运维外委(CHDTDZ001/23-QT-166801):负责莱城发电厂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全厂CEMS设备运维外委,包括全厂脱硝出、入口CEMS各八套;脱硫原、净烟CEMS各四套;脱硫塔间CEMS四套;脱硫出口净烟气烟尘仪四套;总排口废水在线监测系统一套;中水处理在线监测系统一套及相关的视频监控系统及其配套设施、数据传输采集系统通信网络的运营维护服务;按照环保管理文件要求编制运维报告,负责完成甲方安排的各项临时工作,负责甲方所有污染源监测数据外传网站共享系统信息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设备公开数据填报、标记等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国际莱城发电厂2025年-2027年全厂CEMS设备运维外委】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自2021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日(合同执行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3项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环境自动监测设备运维服务投运业绩,且所提供业绩汇总服务时长不得低于1000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9-29 15:30到2024-10-11 23:00。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10-22 09:00。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