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科教园区雨污水分流工程二次采购公告
2024-09-29项目编号:JSZ
项目名称:东海科教园区雨污水分流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 939942.21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东海科教创业园区雨污水分流包括但不限于路面拆除及恢复、土石方、雨污水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30 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见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详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的);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提供完整劳动合同和2024年01月(含)以来至少1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供应商承书”);
6.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供应商 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信用记录情况自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放于响应文件中,评标时以评委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核查资质指磋商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见格式)
(4)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4日23:59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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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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