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浙江越华能源检测有限公司科研技术服务楼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29
一、本次招标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浙江越华能源检测有限公司科研技术服务楼改造项目图纸和清单范围内改造区域。区域包括:园区内的9#楼(9-1、9-2)两栋独栋宇总建筑面积约 4961.32平方米,每栋均为地上4层,地下一层(相联通的地下车库)。

9-1:一层二层主要为煤炭实验室、三层为油品实验室、四层为油品实验室、科创中心以及电教室。

9-2:一层为智能化实验室、二层为食堂、机房、评标室、驾驶班、部分仓库。三层为档案室、大会议室以部分管理部门办公室。四层为公司领导办公室、部分管理部门办公室、视频会议室、小会议室、接待室。

改造内容包括:装修、改造、通用安装、排风系统、气路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给排水系统、强弱电系统、消防系统、暖通系统等所有内容的实施,及配合完成验收等工作。详见清单、图纸及技术规范书。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须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实验室建设或国内实验室装修装饰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施工范围/工作内容页、合同金额等内容的关键页面,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

10.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资质证书。

11.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实验室建设或国内实验室装修装饰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施工范围/工作内容页、合同金额等内容的关键页面,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及能体现项目负责人的身份信息】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三、招标文件获取

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09月30日 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08日 17时00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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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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