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商物流分公司集装箱拖车运输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9-29
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商物流分公司集装箱拖车运输项目

2、 采购编号:GpS-GKCS-2

3、 项目概述: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一家成交

序号

服务内容

含税预算(万元)

服务周期

中标人数量

1

槎头仓-南沙港

15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7月31日

1家

2

里水-南沙仓

245.00

   

合计

395.00

     

注:预算仅作参考,不做履约保证,实际业务量会根据客户发货量及服务增量浮动。

       

4、 采购内容:

提供分别从槎头仓、里水始发至南沙港码头集装箱拖车运输服务。

5、 供应商资格条件:

5.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5.2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5.3 供应商车辆具备进出南沙港码头的资质,需提供车辆在南沙港码头的备案资料。

5.4供应商自有及加盟拖车(重型半挂牵引车)数量不小于10台,供应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关系证明材料等。

5.5业绩要求: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今须具备至少1项同类项目业绩经验(同类项目是指集装箱拖车运输服务项目经验等)。

注:提供合同/协议关键页等(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内容、签约日期、协议金额和双方盖章的协议页等)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6发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以证明一旦成交后能满足本项目对发票类型的要求。(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样本复印件或提供承诺书)

5.7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或负面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注: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评审时以工作人员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注: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5.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注: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5.10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注: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6、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磋商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9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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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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