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北京局集团公司高速铁路电缆成端对地电流监测纳入监测技术改造招标公告

2024-09-29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高速铁路电缆成端对地电流监测纳入监测技术改造
A01包:高速铁路电缆成端对地电流监测纳入监测技术改造,包件项数为:10个;
交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交货地点:北京局集团公司各电务段
其它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1  A01包:高速铁路电缆成端对地电流监测纳入监测技术改造
3.1.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①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投标物资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授权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授权及被授权主体,授权产品(品类),授权期限,授权区域,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责任,须加盖授权单位公章,授权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
(2)投标人须提供由通过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任一年度的产品(信号电缆一、二次成端对地电流监测系统中漏流监测单元)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检测依据符合《电阻测量装置通用技术条件》(DL/T845.3-2019)标准。
3.1.1.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2023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任一年度在国内铁路行业投标物资或同类物资的业绩,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提供铁路系统内客户使用报告或设备产品质量反馈。
3.1.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9)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10)投标物资因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北京局集团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线上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30日 09:00至2024年10月11日 17:3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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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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