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楚星公司2×150MW机组3年(2025年-2027年)脱硫脱硝系统检修维护招标公告
2024-09-302.1项目概况
新疆楚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新疆双河市89团,厂址周边已有的主要公路有312国道、205省道、304省道、博精公路、沙塔公路。312国道位于厂址南面约33km处,可通过205省道、博精公路、沙塔公路进入五师境内。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楚星公司一、二号机组脱硫系统及其附属设备、脱硝系统及其附属设备、尿素水解制氨系统及其附属设备检修维护工作,包括脱硫烟气系统、吸收塔循环系统、氧化空气系统、吸收塔排污系统、石灰石粉仓系统、浆液制备系统、脱水系统、工艺水系统、脱硫废水系统、事故浆液系统、尿素颗粒溶解系统、尿素溶液储存系统、尿素溶液水解系统、水解车间其他辅助系统,及脱硫、脱硝、水解制氨的电气一次、6KV以下的二次系统、非DCS系统外的热工控制系统、照明系统、烟囱及其附属设备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第七章技术条件及服务要求。
2.3服务期
本项目服务期为3年,拟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服务期前承包方主要骨干人员需至少提前半个月进场,熟悉生产现场。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含承修类、承试类,且均为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独立承担的国内单机容量125MW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厂脱硫系统检修维护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在国内单机容量125MW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厂脱硫系统检修维护项目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业绩(提供合同或人员任命文件等证明材料);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培训)合格证书;提供2023年6月1日以来不少于12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培训)合格证书;提供2023年6月1日以来不少于12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2022年、2023年无连续亏损(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10月1日09时整至2024年10月12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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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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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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