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局集团公司2025年运营维修高强度六角螺栓及螺母、绝缘轨距块、曲线加强轨撑、螺旋道钉及螺母等竞争性谈判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4-09-30本采购项目北京局集团公司2025年运营维修高强度六角螺栓及螺母、绝缘轨距块、曲线加强轨撑、螺旋道钉及螺母等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高强度六角螺栓及螺母、绝缘轨距块、曲线加强轨撑、螺旋道钉及螺母等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本次采购的内容为:
GD02-2025JZ020包:高强度六角螺栓及螺母、钩头螺栓等,包件项数为:54个;
GD02-2025JZ021包:绝缘轨距块、塑料垫片等,包件项数为:70个;
GD02-2025JZ022包:曲线加强轨撑,包件项数为:3个;
GD02-2025JZ023包:螺旋道钉及螺母,包件项数为:1个;
交货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按采购订单要求为准);交货地点: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各段及分库(具体按采购订单要求为准);
其它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表。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1 GD02-2025JZ020包:高强度六角螺栓及螺母、钩头螺栓等;
3.1.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有同类谈判物资(至少包含高强度六角螺栓的任一物资)的由通过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并提供复印件。
3.1.1.2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2023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任一年度在国内铁路行业同类物资的业绩,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1.1.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9)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10)谈判物资因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北京局集团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1.1.5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GD02-2025JZ021包:绝缘轨距块、塑料垫片等;
3.1.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有同类谈判物资(至少包含绝缘轨距块的任一物资)的由通过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并提供复印件。
3.1.1.2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2023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任一年度在国内铁路行业同类物资的业绩,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1.1.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9)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10)谈判物资因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北京局集团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1.1.5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GD02-2025JZ022包:曲线加强轨撑;
3.1.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有谈判物资(任一型号)的由通过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GB/T 1348-2019 球墨铸铁件》标准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并提供复印件。
3.1.1.2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2023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任一年度在国内铁路行业同类物资的业绩,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1.1.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9)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10)谈判物资因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北京局集团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1.1.5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GD02-2025JZ023包:螺旋道钉及螺母;
3.1.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有“客货共线铁路螺旋道钉(M24×195)”的有效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并提供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有弹条Ⅰ型扣件系统和谈判物资的由通过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二年内(2022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并提供复印件。
3.1.1.2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2023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任一年度在国内铁路行业同类物资的业绩,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1.1.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9)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10)谈判物资因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北京局集团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1.1.5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9月30日 09:00至2024年10月11日 17:3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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