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新疆华电小草湖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场站避雷针及测风塔维护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新疆华电小草湖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登录后查看)
2.2项目规模:其他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工期30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所属场站避雷针及测风塔维护(CHDTDZ058/19-QT-3502):对布尔津片区、吐乌片区、哈密片区共计13座场站的测风塔、避雷针进行维护保养。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所属场站避雷针及测风塔维护】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业绩至少1项,每项业绩至少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 测风塔(或避雷针)维护合同业绩;
② 测风塔(或避雷针)维修合同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9-30 09:00到2024-10-1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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