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情况审计采购公告
2024-09-30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情况审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4.000000万元(采购包1:20.800000万元;采购包2:20.800000万元;采购包3:20.800000万元;采购包4:20.800000万元;采购包5:20.8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壹佰零肆万元整(1040000.00 元) 采购包1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情况审计(标段一)20.8 万元 采购包2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情况审计(标段二)20.8 万元 采购包3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情况审计(标段三)20.8 万元 采购包4 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情况审计(标段四)20.8 万元 采购包5 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情况审计(标段五)20.8 万元
采购需求:
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定期对苏州市属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根据工作要求和市属国有企业数量分为5个单元,每个单元由一家单位成交,完成服务期限:按照供应商承诺完成所有分配工作量的时限确定。
第一单元、2023年度市属国有企业审计服务(一):服务数量:50家左右
第二单元、2023年度市属国有企业审计服务(二):服务数量:50家左右
第三单元、2023年度市属国有企业审计服务(三):服务数量:50家左右
第四单元、2023年度市属国有企业审计服务(四):服务数量:50家左右
第五单元、2023年度市属国有企业审计服务(五):服务数量:50家左右
其余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所有成交单位须在成交后一个月内完成本标段的实地审计工作,并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出具审计报告(共分5个标段,每标段预算为审计包干费用,供应商应按包干费用进行报价,每标段审计单位由甲方进行分派,具体被审计单位数量由招标单位按实际情况分配给各成交单位。如成交单位承诺的完成时间早于服务期限,则以成交方承诺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其他资格性审查要求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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