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中心卫生院医用瓶装氧气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9-30
序号 |
气体品种 |
规格L |
单价(元/瓶) |
1 |
医用氧气(纯度≥99.5%) |
40L |
45 |
4、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5、供货期限:一年。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声明函:(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八章)。(3)供应商具有有效生产厂家的医用氧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供应商具有有效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范围含氧,在有效期内)。(5)供应商气态氧气须提供药品注册批件(在有效期内)。(6)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委托运输单位具有有效的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供应商须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参见第八章)。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三、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15:00(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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