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机组延寿专项资金(机组延寿并网安全性评价)项目公告

2024-09-30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机组延寿专项资金(机组延寿并网安全性评价),已由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晋控投资字〔2024〕286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专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对该项目组织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发电”)位于阳泉市平定县冠山镇南坳村,是国家“八五”重点建设工程。工程于1993年12月开工建设,总投资约55亿元,1996年12月到1999年11月四台机组逐年投产发电,设计寿命30年,目前已服役25~28年,将于2026年12月起逐步服役期满,为保证阳泉市供热热源有序衔接,阳光发电需开展机组延寿工作。为提前获取机组延寿相关支持文件,特进行此次评价。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编制机组延寿并网安全性评价报告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与供应商注册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09-30 17:30至2024-10-10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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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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