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荆楚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项目(第二批)招标公告

2024-09-3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荆楚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项目(第二批),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荆楚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荆楚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荆州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
建设规模:申报和发行额度不超过18亿元(以最终批准金额为准),发行期限不超过10年(具体以批复和发行为准)。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撰写申报材料、协调审核机构审批发行、债券发行定价及销售、债券登记上市和发行后服务;帮助公司选择并协调项目运行过程中所需各专业机构,包含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信评级机构(如需)、资产评估机构(如需)并组建承销团队承担余额包销责任等。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开始实施,至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或分支机构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和交易所公司债券主承销商资格,且在有效期内。(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三年,以承销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承销18亿元及以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成功案例业绩(业绩要求独立承销业绩)。提供承销合同扫描件、主管机构签发的债券无异议函和债券发行成功登记的Wind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体现项目规模应提供补充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业绩为成员之一提供即可)。(4)财务要求: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财务为牵头人提供即可)财务状况良好,平均利润大于0,投标人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5)投标人提供余额包销承诺书(自拟格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共同盖章。承诺书内容需包含:承诺最晚于2025年3月1日前成功发行第一期债券且金额不低于5亿元;承诺最晚于2025年4月16日前成功发行第二期债券且金额不低于5.4亿元;承诺最晚于2025年5月28日前成功发行第三期债券且金额不低于3亿元;承诺最晚于2026年11月18日前成功发行剩余额度(发行总额度以交易所出具的无异议函为准)债券。投标人发行计划时间需早于以上时间,每期发行金额不低于以上金额,若因非发行人原因,实际发行晚于以上时间或发行低于每期金额,按照合同中约定相关的违约处罚细则执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分别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或分支机构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和交易所公司债券主承销商资格,且在有效期内)。(2)资格要求:人员资格及业绩等相关信息由成员之一提供即可。(3)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4)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01日至2024年10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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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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