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京桥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764㎡智能化玻璃温室及配套设施项目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30项目名称:2024年南京桥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764㎡智能化玻璃温室及配套设施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万元
最高限价:不超过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标准的70%并不超过预算金额,超出此范围报价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为2024年南京桥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764㎡智能化玻璃温室及配套设施项目提供监理服务,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上传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也可以单独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在线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承诺书签字盖章要求详见本章“七、其他补充事宜”。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总监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2024年4月至2024年9月供应商为其社保缴纳证明,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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