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南京桥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764㎡智能化玻璃温室及配套设施项目跟踪审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30
项目名称:2024年南京桥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764㎡智能化玻璃温室及配套设施项目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万元

最高限价:不超过苏建价协【2014】383号文收费标准的80%并不超过预算金额,超出此范围报价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为2024年南京桥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764㎡智能化玻璃温室及配套设施项目提供跟踪审计服务,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实施至完成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全部工作内容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上传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也可以单独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在线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承诺书签字盖章要求详见本章“七、其他补充事宜”。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2024年4月至2024年9月供应商为其社保缴纳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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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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