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名称:环莞快速路水濂山2桥东侧隔音屏拆除重建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环莞快速路水濂山2桥东侧隔音屏拆除重建工程
工程(标段)名称:环莞快速路水濂山2桥东侧隔音屏拆除重建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财政投资
投资金额:1061874.00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本项目为环莞快速路水濂山2桥东侧隔音屏拆除重建工程,水濂山2桥位于环莞快速路水濂山水库西北侧,连接环莞路桥,西接水濂山1桥。项目需拆除重建水濂山2桥东侧隔音屏,隔音屏安装在防撞墙外侧,通过高强螺栓固定在防撞墙上。拆除重建环莞路桥南侧路基段隔音屏,隔音屏立柱安装在原基础位置,立柱焊接在原法兰盘上,隔音屏总长度约450米,项目总投资为1061874.00元。
招标内容:本项目环莞快速路水濂山2桥东侧隔音屏拆除重建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标志板、单柱式组合标志D120+120*60cm、锥形反光桶、桥梁段旧隔音屏拆除(p.5m)含钢材回收、桥梁段隔音屏(p.6m)、路基段隔音屏拆除(p.5m)含钢材回收、路基段隔音屏(p.5m)、混凝土基础、施工挂篮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并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最高投标限价:1000739.13元
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对投标人无资格审查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要求: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4、二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10月01日08:3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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