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洪江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2024-09-30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怀化市洪江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EPC),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怀化市洪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怀化市洪江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洪区发改〔2023〕69号,建设单位为建设单位为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怀化市洪江区宏晟工业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为4829.26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申请专项债券和本级财政预算、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怀化市洪江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EPC);
1.2.2 建设地点: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内;
1.2.3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用地约22亩,总建筑面积约 20881.33平方米,主要包括新建检验检测区8578.46 平方米、创 新孵化区9254.82平方米、产品中试区3048.05平方米,配套建 设40个停车位以及园区道路、电力、给排水等;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240(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 施工工期 210 日历天)☑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怀化市洪江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EPC)招标,包括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具体范围为;
1.5 招标编号:HNZ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建筑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尚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施工部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投标人单位在职员工,且均无在建工程;施工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采用承诺制,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须承诺施工部分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符合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 34 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 年09 月 30 日起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 年 10月 29 日09 时 30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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