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某海外投资项目竞争性采购公告
2024-09-301. 采购条件
1.1 项目名称: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某海外投资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
1.4 采购人: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项目名称: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某海外投资项目
2.2 采购项目编号:GN20
2.3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采购包.
01包:某海外投资项目咨询服务;
02包:某海外投资项目法律服务。
2.4 项目包号:01包:GN20
2.5 项目规模:某海外投资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2.6 采购范围:为落实公司国际化战略要求,深度融入海外市场,多方获取全球资源,构建新的竞争力,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海外投资。01包:为推进相关工作,拟选具备相应资质的咨询服务公司为该项目提供专业咨询服务。02包:为推进相关工作,拟选具备相应资质的律师事务所为该项目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具体工作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2.7 服务地点:合肥市经开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2.8 服务周期:01包:365日历天内;02包:365日历天内。
2.9 项目类别:服务类
2.10 其他: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凡满足下列条件的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本项目响应。
01包: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如下条件:
1)若为中国境内企业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若为中国境外企业须在其所在地登记注册。(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承诺)。
3.3 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
02包: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如下条件:
1)若为中国境内律所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和证书扫描件)
2)若为中国境外企业须在其所在地登记注册并具有符合当地法律要求的执业资格证明。(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承诺)。
3.3 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3日17时00分。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4日14时00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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