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悦公司酒店委托管理专项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9-30本采购邀请以及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CLF
3.
项目名称:鹏悦公司酒店委托管理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4.
项目类型:服务类
5.
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鹏悦公司酒店委托管理专项法律服务 |
1项 |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采购人与酒店管理公司签订管理合同止 |
备注: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6.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投标须提供由总所出具的投标授权证明,且承诺(格式自拟)愿为其参与本项目磋商、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文件,且同一个总所若有两家或以上的分支机构,总所只能授权其中一家参与磋商,如出现两家或以上的分支机构参与竞争,由总所确定一家应答供应商进行磋商;如总所不能在通知期限内进行确定或同时确定两家或以上的自动视为所投分支机构均放弃本次项目磋商),应答供应商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承诺函》;
6.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6.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5.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天眼查/企查查等网站无重大自身风险。(由应答供应商在《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天眼查/企查查”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6.6.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7.获取(提供期限)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14日,工作日10:00-12:00,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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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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