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热电项目分公司张热项目部脱硫特许经营项目脱硫石膏道路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2024-09-30

1.招标条件

(环境公司)张热项目部脱硫特许经营项目脱硫石膏道路运输服务,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热电项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

2.2项目名称:环境公司张热项目部脱硫脱硝特许经营项目

2.3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徐家庄村大唐张家口热电厂

2.4建设规模:600MW

2.5计划工期:2024年12月29日至2025年12月31日,368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张家口热电项目分公司用脱硫石膏道路运输服务,本次招标预估用量为100000吨,按实际生产需求量进行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2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汽车运输的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服务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2.3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其他特殊要求: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

等要求。

3.3注意事项:

3.3.1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否则不予认可。

3.3.3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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