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杨村烘干房配套完善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
2024-09-301.项目编号:JDG
2.项目名称:新杨村烘干房配套完善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31592.99元
5.最高投标限价:下浮12%,限价555801.31元,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工期:30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供应商应自行进行现场勘察以获取投标的相关信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负责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
(8)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在职职工的社保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08日至2024年10月14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北京时间)
2、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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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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