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蓟州经济开发区市政供水项目物资采购(围挡、警示标志)招标公告

2024-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蓟州经济开发区市政供水项目经理部蓟州经济开发区2022年基础设施配套二期工程(市政供水)项目一标段(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围挡、警示标志 (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蓟州经济开发区市政供水项目经理部目前准备实施市政供水一标段项目,本项目主要包含翠屏山水厂至蓟州开发区供水管线工程、蓟州开发区水厂更新改造工程、园区北部低压片区改造、地下取水井群改造工程、智能水表更换工程。

2.2  招标采购范围和采购清单

2.2.1  采购范围:蓟州经济开发区市政供水一标段工程物资采购(围挡、警示标志)采购

2.2.2 采购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含税控制单价(元)

含税控制总价(元)

备注

1

围挡

2*2.8M

3500

/

/

 

2

交通爆闪灯

PC塑料-3W

70

/

/

 

3

反光贴

30m*10cm

7000

/

/

 

4

反光锥筒

70cm

80

/

/

 

5

太阳能警示灯

ABS-1.2W

60

/

/

 

6

防撞桶

60cm*80cm

70

/

/

 

合计

       

注:采购清单如有增减,按实际结算,供应商不得以量的增减调整单价。其他未尽项目,可由双方协商定价,但无任何理由拒绝材料供应。

2.2.3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为天津市蓟州经济开发区

2.2.4交货日期

交货日期,按下列第 (2) 项执行:

(1)合同签订并生效后   10   日内一次性交货;

(2)合同签订并生效后,本次采购物资分批次供货,具体供货时间,根据实际工程进度需求,在买方向卖方发送供货通知后  5  日内送到合同约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具有法律主体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4  生产商需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并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对于国家强制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业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强制认证证明等。

3.5  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需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产品质量合格,具有本企业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6  提供的产品需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需提供产品认证证书。

3.7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3.8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并与中交集团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1 日 10 时 00 分 至   2024  年 10 月 8日 10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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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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