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政府可控的屋顶光伏资源有偿使用项目(项目包一)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合同;2、清远110千伏高新区华能燃气分布式能源项目(一期)接入系统工程施工;3、主网部自用仪器采购招标公告
2024-10-08(一)项目名称:1、清远市政府可控的屋顶光伏资源有偿使用项目(项目包一)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合同;2、清远110千伏高新区华能燃气分布式能源项目(一期)接入系统工程施工;3、主网部自用仪器采购
(二)项目编号:XM2
(三)采购人:清远市方能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公开询价采购;
(五)招标类型:专项采购;
(六)采购机构:自主上平台;
(七)资金来源:其他;
(八)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九)本次物资预算:3万元;
(十)本项目保证金:本项目不设保证金;
(十一)评标原则: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二、采购内容
(一)项目类型:工程物资类;
(二)项目地点:清远市范围;
(三)采购范围:详见采购清单明细;
(四)付款周期:无预付款,送货后付款周期不少于三个月;
(五)结算方式:按实结算(含税、运费),要求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投标人不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投标报价中标明,评审时统一以不含税价为评审基准);
(六)报价物资供应要求:2024年10月18日前完成供应。(供应商中标后,不能按照供货要求供货的;1、将纳入年度供应商评价,2、出现两次不能按照要求供货的,直接进入公司采购黑名单。)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完成注册并审核通过;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本项目采购货物类别(生产或销售)。(如营业执照经营不详的,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截标前90天内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
(三)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承包商资信档案记录中没有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其它要求:
采购的“手持式测风仪、智能化摄像头”要求必须提供产品说明书、出厂报告、合格证,并应具有真实性、可靠性;如发现供应商为了谋取中标资格而造假,我司有权拒绝收货、取消中标资格并作清退处理,同时给予2000元处罚及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可得利益损失、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调查费等);
五、
接收起止时间:2024年10月8日9时00分至2024年10月11日15时00分,提前或逾期发送均无效。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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