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山东青岛二期6千立方米平板式脱硝催化剂生产项建筑安装施工招标公告
2024-10-08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基建项目华电山东青岛二期6千立方米平板式脱硝催化剂生产项建筑安装施工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环保系统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思源路与春阳路交口处
2.2项目规模:华电青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厂内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标段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6月10日完成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建筑安装施工(CHDTDZ017/17-SG-24201):建筑安装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应在有效期内。
8.业绩要求:提供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相同或相近的至少3个类似建安施工合同业绩,并且投标人必须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文件(包括合同时间、合同封面、合同标的(主要内容)、盖章签字页)。
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10-08 09:00到2024-10-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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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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