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奉贤院区项目购高通量测序仪及相关设备招标公告
2024-10-08预算编号: 0024-J000120734
预算金额(元): 3500000(已落实)
最高限价(元): 3500000
采购需求:
包名称:交大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奉贤院区项目购高通量测序仪及相关设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1.3 测序仪控制软件:可实现中英文双语控制系统切换 ★1.4 通量:单次运行可产出≥1000G碱基的序列信息。 其余详见“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合同履约期限: (1)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提供的货物: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日内到货。 (2)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提供的货物: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日内到货。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相关法规与政策均按照《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制造商时,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函(见格式 IV-9-2);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提供资格声明函(见格式 IV-9-3)及制造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见格式 IV-9-4);
2)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3)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之前在国家商务部指定的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机电产品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www.chinabidding.com)上完成有效注册;
4)如果投标人是投标货物制造厂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果投标人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
5)投标人应提供投标货物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货物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8日至2024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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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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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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