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电青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文化宣传屏制作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4-10-08本招标项目
广东粤电青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文化宣传屏制作项目(第二次)
已由招标人上级主管单位批准,招标人为广东粤电青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人厂区原文化宣传牌因使用年限较长,为了提升良好的企业形象,扎实推进厂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现需要对厂区部分宣传牌进行更换制作。厂区文化宣传牌承载内容分两类板块,一类为文字板块,一类为灯箱海报板块,两类板块以固定尺寸相互组合,以适应不同长度的场景应用。
2.2项目地点:广东省大埔县青溪镇大水坑村青溪发电公司厂区
2.3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完成宣传屏制作,现场安装工期计划45天,具体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2.4.1宣传屏制作
2.4.2宣传屏安装:包括原宣传屏的拆除、新宣传屏地基制作及电源开关的布线安装等。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6万元。
3.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资质要求:/
3.3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至少两项,且每项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宣传广告制作或装修装饰设计、施工项目(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作证明,关键页面须包含项目内容、金额、签署双方单位名称、签署日期等内容,无提供不得分。)
3.4项目人员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业绩: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1项宣传广告制作或装修装饰设计、施工项目;(须提供合同或完工验收鉴定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等相关信息。)
3.4.2项目人员资质要求
:拟派驻项目人员中至少有一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监制的高压或低压电工特种作业证。(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
3.5信誉要求:(投标登记结束后,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查询的结果为准)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原则上须提供以上其中一个网站的相关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3.5.2投标人未被列入供应商黑/灰名单,且不处于“黑/灰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
3.5.3投标人近两年内未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名单。
3.6其他要求:
3.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包和违法违规分包。(须提供《不转包、不违法违规分包承诺书》、《不转包承诺书》和《不违法违规分包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格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在2024年10月9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5日00时00分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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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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