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沁县县、乡级医疗机构人员培训及医疗废水处理系统建设项目标段一招标公告
2024-10-08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玛沁县县、乡级医疗机构人员培训及医疗废水处理系统建设项目已由玛沁县人民政府以沁政【2024】102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东西部协作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玛沁县卫生健康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玛沁县
(2)招标内容:1.选派县、乡级医疗专业技术人员20名分两批次前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相关医疗培训学习20天。2.根据县妇计中心和六乡两镇卫生院每日医疗废水产生量,购置自动加药及在线检测/监测一体化医疗废水处理设备,根据现场情况同步完成管路改造,废水集中箱、新建彩钢污水设备处理间、改造拆除恢复等附属设施建设(包含相关检测费用等)。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玛沁县县、乡级医疗机构人员培训及医疗废水处理系统建设项目标段一
发包内容:1.选派县、乡级医疗专业技术人员20名分两批次前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相关医疗培训学习20天。2.根据县妇计中心和六乡两镇卫生院每日医疗废水产生量,购置自动加药及在线检测/监测一体化医疗废水处理设备,根据现场情况同步完成管路改造,废水集中箱、新建彩钢污水设备处理间、改造拆除恢复等附属设施建设(包含相关检测费用等)。
计划工期:177天
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
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自2024年10月09日00:00时至2024年10月13日24:00时止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9日09时00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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