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嘉节燃气热电分公司汽机大修前后性能试验项目公告

2024-10-08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嘉节燃气热电分公司汽机大修前后性能试验,已由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嘉节燃气热电分公司以支委会会议纪要支委〔2024〕19 次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嘉节燃气热电分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对该项目组织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嘉节燃机热电分公司热电联产项目为“二拖一”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机组。机组包括2台M701F4级燃机、1台蒸汽轮机、3台发电机和2台无补燃、三压、再热型余热锅炉(1号燃气轮机、2号燃气轮机、3号蒸汽发电机组),燃机、汽轮机、发电机、余热锅炉等主设备均由东方电气集团公司提供。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嘉节燃机热电分公司计划于2025年上半年对“二拖一”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机组进行检修(汽轮机大修,两台燃机C检),为准确掌握机组大修前的性能,为机组大修提供建议、并对大修效果进行评价,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嘉节燃机热电分公司对机组进行大修前、后性能试验进行专业性能检测工作。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CMA);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F级或300MW以上机组试验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合同内容需体现机组容量大小,如果合同里没有相关内容,则需提供其他机组容量证明材料);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与供应商注册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10-08 17:30至2024-10-11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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