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潞城区中医院消防安全喷淋设备安装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潞城区中医院消防安全喷淋设备安装项目,招标人为长治市潞城区中医 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长治市潞城区中医院委托,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1 招标项目简介
1.1招标项目名称:长治市潞城区中医院消防安全喷淋设备安装项目
1.2项目编号:SXLZ-2024018
1.3建设地点:长治市潞城区中医院
1.4 招标人:长治市潞城区中医院
1.5
1.6 招标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7 成交投标人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 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谈判内容与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2 计划工期:45天
2.3 质量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4 项目预算:563479.25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
照,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
以上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项目的
项目经理;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参与投标。
(6)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
单的参与投标。
(7)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页面截图(须查
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人)。
(8)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招标项目投标。违
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
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10月8日08:00至2024年10月10日18:00 (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休息)领取采购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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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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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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