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无创心排量检测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0-08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无创心排量检测仪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BY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预算金额:人民币28万元。
2、最高限价:人民币2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3、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4、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40天内完成所有项目内容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情况 (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①如投标人为非企业法人,则5、6、7项无需提供。
②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③如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截止日不足30日的,则5、6项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二)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所投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采购文件提供信息
(一)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8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4日,每日9:00至11:30,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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