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2024年非安装设备购置项目测振仪、恒温恒湿试验箱、综合测试仪等招标公告

2024-10-09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2024年非安装设备购置项目测振仪、恒温恒湿试验箱、综合测试仪等,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非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测振仪、恒温恒湿试验箱、综合测试仪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2.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测振仪

10.000

2

便携式测振仪

10.000

3

测振仪

10.000

4

超声波测厚仪

9.000

5

测温仪

5.000

6

便携式红外测温仪-10-550℃0.1℃

5.000

7

测温仪

5.000

8

测振仪

5.000

9

取样桶清洗机

4.000

10

电导率检测仪

3.000

11

便携式红外防爆测温仪

3.000

12

测温仪

2.000

13

测厚仪

2.000

14

测温仪

2.000

15

恒温恒湿试验箱

2.000

16

综合测试仪

2.000

17

天平

2.000

18

高温高压滤失仪

1.000

19

高温高压页岩膨胀仪

1.000

20

测厚仪

1.000

21

红外热成像仪

1.000

22

测厚仪

1.000

23

恒速搅拌仪

1.000

24

测厚仪

1.000

25

在线原油含水分析仪

1.000

套/台

26

颗粒计数器�.5-400um1%

1.000

27

测厚仪

1.000

28

溶解氧检测仪

1.000

29

电磁超声波测厚仪

1.000

30

测厚仪

1.000

31

测振仪

1.000

32

浊度仪

1.000

33

微机盐含量测定仪

1.000

34

索氏提取器

1.000

35

单人双面超净工作台

1.000

36

倍率识别视频显微镜

1.000

37

多功能声级计

1.000

38

恒温培养箱

1.000

39

IKA电动搅拌机

1.000

40

送风定温恒湿箱

1.000

41

吴茵搅拌器

1.000

42

钻井液电稳定性测试仪

1.000

43

117孔电热板

1.000

44

氨氮蒸馏仪

1.000

45

手持直读光谱仪2024

1.000

46

MDEA溶液发泡趋势试验器

1.000

47

微机盐含量测定仪

1.000

48

电子天平

1.000

49

马弗炉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其他要求。

(1)投标人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绿色采购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投标人书面承诺所提供的实验装置完全满足技术规格书中技术参数的要求。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承诺函。(3)投标人书面承诺在交货前提供进货渠道相应证明文件(如订货合同或发票等)(4)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取样桶清洗机、手持直读光谱仪、高温高压页岩膨胀仪的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或授权协议,代理商仅允许以下4种情况:1、允许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委托书或授权协议;2、允许生产厂家国内总代理给予的授权,同时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给国内总代理的授权委托书或授权协议;3、允许国内唯一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同时须提供国内分支机构与生产厂家关系证明材料;4、允许国内唯一分支机构给予的授权,同时须提供国内分支机构与生产厂家关系证明材料。(5)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日前36个月至开标日前60天(时间以发票日期为准)至少1台(套)测量仪器或实验室仪器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①销售合同复印件;②合同对应的发票,发票须上传至发票验真平台并引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024年10月9日10时35分至2024年10月14日16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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