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2024年非安装设备购置项目原子荧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招标公告
2024-10-09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原子荧光光度计 | 2.000 | 台 |
2 | 紫外分光光度计190-1100nm | 1.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无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原子荧光光度计的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或授权协议书,同时书面承诺在交货前提供进货渠道相应证明文件(如订货合同或发票等)。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绿色采购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3)投标人书面承诺所提供的实验装置完全满足技术规格书中技术参数的要求。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承诺函。 (4)投标人若为代理厂家,须与原子荧光光度计的生产厂家签订维护保养承诺书,书面承诺售后服务由生产厂家(若生产厂家在国外,由国内总代理)全权负责,根据用户要求及时派合格的技术人员进行免费现场技术服务,处理相关问题并指导安装调试工作,服务时间、地点根据用户要求而定。承诺书须双方(生产厂家与代理厂家)签字盖章。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10月9日10时30分 至 2024年10月14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