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分公司2024年农行自有固定油机维保服务采购比选公告

2024-10-09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分公司2024年农行自有固定油机维保服务采购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分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为拓宽玉溪分公司能源业务发展,现需对油机维护进行采购。

1.5预算金额:本项目预估采购含税金额80000.00元,税率为13.00%,不含税金额70796.46元。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采购一家具备固定油机维保服务能力,能够对指定的固定大功率柴油发电机(以下简称大油机),安排人员保证大油机日常保养维护、耗材更换、以月为周期巡检及发电测试,保障大油机的正常工作,所有保养所需更换的机油、常规耗材等由乙方负责提供。完成维护保养后,提供柴油(汽油)发电机组巡检维护报告。

2.2比选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比选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

2.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合同金额执行完毕之日止,以先到者为准。如合同有效期已届满,但合同履行金额未达到合同上限金额,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同意无异议后,可延长合同有效期。

2.4是否框架合同:是。

2.5计划工期:单一任务下达后5日内完成。

2.6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不得低于6个月。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8实施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9最高应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折扣报价为100%,超出最高限价的应答将被否决。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有有效的已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参选人能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的扫描件: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③参选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代开);④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小规模纳税人应承诺结算时开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3同类业绩:参选人自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具有1个同类有效业绩。

注:(1)若项目为框架合同下开展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至少一张有效发票(或一个甲方订单或甲方证明文件或结算文件).

(2)若项目为非框架合同下开展的,需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一张有效发票;

(3)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合同签字页;

(4)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没有合同签订时间,以合同执行时间为准;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年度-×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有交集;

(5)没有可识别时间内容的业绩不予认可,未提供合同签字或盖章页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中选通知不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6)框架合同的合同个数以框架协议计数。

3.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起始日:参选截止日向前推三年的当日,终止日:参选截止日前一日)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起始日:参选截止日向前推五年的当日,终止日:参选截止日前一日)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起始日:参选截止日向前推五年的当日,终止日:参选截止日前一日)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云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产品/施工“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或云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

3.5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转包。

3.7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参选人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09日17时00分至2024年10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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