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看守所2024年度代购商品供货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0-091、项目编号:LY-A
2、项目名称:洛阳市看守所2024年度代购商品供货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本项目洛阳市看守所2024年度代购商品供货商项目,主要为洛阳市看守所拟引进供应商,供应商在我单位销售食品类、生活用品类等商品。
5、服务期限:一年。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近二年内没有因所售商品质量问题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的记录(响应文件中须附承诺书格式自拟);
(3)按照《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需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供应商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须出具保密承诺书(格式自拟);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出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
1、时间:2024年10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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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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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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