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试验平台三次招标公告
2024-10-09二、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配置及技术指标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垂起固定翼无人机平台 |
1.主要配置:垂起固定翼无人机平台,地面部分及随机资料; 2.主要技术指标: (1)系统整体指标; (2)载荷搭载能力; (3)机载链路; (4)飞行平台; (5)地面站; (6)环境适应性; 其他详见“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1套 |
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全部交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 |
北京市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说明 |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73万元,超出此价格为无效投标。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方,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方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 未被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5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节假日休息。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