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管网检测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2024-10-09地下管网检测修复工程已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衢发改智造〔2024〕38号,项目代码:2405-330851-04-01-99374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衢州智造新城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下管网检测修复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0863万元,工程概算927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8793.9910万元,建设规模:对区块一内的纬四路、晓星大道、蓝天路、杜鹃路、经东路、经西路、廿新路、华友路(D 号路)、纬三路、曙光路、纬二支一路、纬一路、纬二路、园区大道等道路进行地下管网检测修复。对区块二内的百灵路(320 国道—盘龙南路)、宾港路(320 国道—东港六路)、东港一路(宾港路—百灵路)、东港二路(宾港路—临溪路)、东港三路(宾港路—临溪路)、东港四路(宾港路—金秋中路)、东港五路(宾港路—绿川路)、东港六路(芳洲路—临溪路)、汇仓路(百灵路—临溪路)、金仓路(百灵路—临溪路)、金秋中路(320 国道—绿川路)、临溪路(320 国道—绿岛南路)、绿川路(320 国道—东港六路)、绿园中路(东港一路—东港三路)、松涛路(320国道—东港五路)、银湖路(东港二路—东港五路)、银仓路(百灵路—临溪路)等道路进行地下管网检测修复。对区块三内的天湖一路、云海一路、天湖西路、天湖二路、天湖南路、春苑西路、岑一路、海力大道、P1 排口、金秋北路、绿川北路、绿岛北路、通江北路、芦林北路、桔海二路、金凤路、龙海路、龙翔路、东港二路等道路进行地下管网检测修复。雨水管最大管径DN1500mm。地下管网检测修复含开挖修复和非开挖修复。建设地点:位于衢州市智造新城。
2.2招标范围:三个区块施工图范围内的管道修复、路面修复及绿化修复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8793.9910万元。
2.3施工总工期:300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8投标截止时间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需提供带二维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证书,注册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截至投标截止日已年满65周岁的不得参加投标【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要求3人,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07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招标人对项目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基本配备数量及资格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0-30 09:30。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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