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联通地方卫视媒介代理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2024-10-091.1 项目概况
中国联通为保证卫视媒介代理服务连续性,现启动中国联通卫视媒介代理服务采购工作。
1.2 采购内容
本期采购内容为地方卫视媒介代理服务,主要包括:制定媒介策略及媒介排期、执行广告投放、垫付投放费用、投放结果监播、投放效果评估、竞品分析、分享媒介资讯、提供专业培训等。
1.3 采购预算:本期采购预算为1.2亿元(不含税)。
1.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采用单价、总价双限的方式。
(1)单价最高限价:基准报价项的最高限价为20%。
(2)总价最高限价:投放总报价的最高限价为不含税9682.8万元。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营业执照:
应答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应答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应答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1.2 资质要求:
(1)应答人具备湖南卫视、浙江卫视、东方卫视、江苏卫视、北京卫视中任一家地方卫视2024年广告代理资质,并承诺签约前具备以上全部5家地方卫视2024年广告代理资质。
(2)目前承担以下服务项目的供应商,不具备本项目应答资格:2023年中国联通品牌建设服务项目、2023年中国联通全业务品牌策略服务项目、2023年中国联通品牌调研及广告监测服务项目。
2.1.3 信誉要求:
(1)应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以评审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惩戒对象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应答。
(3)处于禁入期内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中的禁入型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2.2 其他要求:
2.2.1应答人须对以下情况做出承诺:
(1)具备2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资金垫款能力。
(2)如中选本项目,在服务期内不得同时为其他基础电信运营商集团总部提供卫视媒介代理服务。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2.2.3应答人须提交《合规经营承诺书》、《单位负责人、控股及管理关系等信息一览表》等(具体详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承诺函)。
2.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4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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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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