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第一汽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建设项目节能评价框架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2024-10-09

中国第一汽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建设项目节能评价框架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中国第一汽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建设项目节能评价框架服务(二次)

2.2招标范围: 服务范围为建设项目节能报告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编制;通过评审机构专家组评审,报送相关意见函等文件送发改委进行申请并取得政府批复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3实施地点:江苏省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22号。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年。

2.5进度要求: 资料提供齐全后,应在满足需方工期要求的时间内,供方应完成通过各级部门审批的节能报告书,获得发改委节能评估批复文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60个工作日。

2.6报价方式:折扣系数。预估发生量:26万元(不含税),最终按实际发生进行结算。

2.7最高限价:折扣系数0.9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3.1.2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被一汽集团列入黑名单期限内或被一汽奔腾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9日20时至2024年10月15日17时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招标项目此阶段平台服务费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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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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