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通建消防智慧用电项目联合运营遴选项目遴选公告
2024-10-092.1遴选内容:广东通建和合营方基于各自技术和市场能力,联合发展业务,共担市场预期风险。合营方主要根据广东通建及最终客户要求,承接智慧用电的业务需求,并为该产品提供持续的研发、运营、交付及售后等服务。
2.2合作期限:三年。
2.3服务地点:全国。
2.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详见“报价表”),参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资格将被否决。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要求: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3.2财务要求:
需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或承诺能按照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中的任意1种:
1)提供税务局网站查询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
2)提供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其他证明材料。
3)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及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
3.3业绩要求:
提供全国范围内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遴选截止日)智慧消防安全用电相关合作业绩,且单个合同(或框架订单累计)金额不低于8万元(含)人民币。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服务内容等,缺失任意一项视为未提供)。按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较强的企业综合实力,能够满足合营要求,2021年1月1日至遴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遴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情况。
3.5黑名单:(1)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遴选;(2)处于中讯院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遴选;(3)处于中国联通或中讯院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本遴选。
3.6同一法人控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选本项目中同一采购包或者参选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开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以开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3.7是否接受联合体参选:不接受联合体。
4. 遴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9日18时00分至2024年10月1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遴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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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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