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登录后查看)受大庆油田物资公司机电设备分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大庆油田所需的激光打印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
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前5名的为中标人。当进入第二步的有效投标人数量为5名时,中标人选取数量采取末位淘汰。工作量分配原则:如中标人为5名,采购单位将根据用户的实际需求情况,按照项目估算额度4:3:1.5:1:0.5 的比例(即600万、450万、225万、150万、75万)及排名先后顺序,依次分配给中标人。 如中标人为4名,采购单位将根据用户的实际需求情况,按照项目估算额度4:3:2:1的比例(即600万、450万、300万、150万)及排名先后顺序,依次分配给中标人。如中标人为3名,采购单位将根据用户的实际需求情况,按照项目估算额度5:3:2的比例(即750万、450万、300万)及排名先后顺序,依次分配给中标人。如中标人为2名,采购单位将根据用户的实际需求情况,按照项目估算额度6:4的比例(即900万、600万)及排名先后顺序,依次分配给中标人。如中标人为1名,中标人采购限额为项目估算金额。补充分配原则:(1)如中标人在保供中因特殊原因无法正常供货,则该中标人工作量将平均分配至其他中标人承揽;(2)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工作量分配应尽量遵循保供及时性原则、同一单位使用一致性原则、主机配件一体化原则、送货成本均衡原则、其他再平衡原则;(3)其他特殊情况,以客观实际情况为准。
2.2 中标结果有效期:到下次招标为止,最长至2026年12月31日。
2.3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的日期执行。
2.4 交货地点:合同中指定的交货地点。
2.5 选商方式:选取中标人。
2.6 技术要求: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招标产品生产能力制造商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1.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涵盖招标产品明细表中全部项的,国家认证的机构颁发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证书产品名称必须与招标产品名称相同或实质上相同(如名称不同实质相同应出具说明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判定是否一致)、认证证书集合的规格型号必须涵盖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结构化的商务报价表或结构化的物料明细表的备注栏中填写的规格型号);生产者(制造商)或生产企业必须为投标人,若生产者(制造商)或生产企业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生产者(制造商)或生产企业与投标人共同出具的,双方关联关系的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双方公章,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为外文的,须提供中文译本】、【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国家认证的机构颁发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原件(含附件,如有)扫描件,证书的颁证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证书的有效性以开标当日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www.cnca.gov.cn上查询结果为准】。
3.2投标人为具备招标产品生产能力制造商指定的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2.1投标人为具备招标产品生产能力制造商指定的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的,授权代理商必须提供其代理品牌制造商(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招标产品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扫描件,授权名称可不局限于“授权书”字样,完整体现本次招标项目名称,明确授权含义即视为有效,制造商所提供的授权书须包含本次招标产品的全部项目,不同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合并覆盖有效;
3.2.2投标人必须提供授权制造商的有效的涵盖招标产品明细表中全部项的,国家认证的机构颁发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证书产品名称必须与招标产品名称相同或实质上相同(如名称不同实质相同应出具说明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判定是否一致)、认证证书集合的规格型号必须涵盖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结构化的商务报价表或结构化的物料明细表的备注栏中填写的规格型号);生产者(制造商)或生产企业必须为投标人的授权制造商,若生产者(制造商)或生产企业名称与投标人的授权制造商名称不一致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生产者(制造商)或生产企业与投标人的授权制造商共同出具的,双方关联关系的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双方公章,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为外文的,须提供中文译本】、【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授权制造商的国家认证的机构颁发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含附件,如有)加盖授权方公章的扫描件,证书的颁证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证书的有效性以开标当日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www.cnca.gov.cn上查询结果为准】。
3.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含“电子*产品”(或“办公*设备”或“输出*设备”或“打印*设备”或“打印机”)的“生产”(或“制造”或“加工”或“设计”或“研发”或“组装”或“集成”或“开发”或“销售”)字样,认证范围中产品名称可有前缀或后缀。【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证书的颁证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投标文件中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开标当日在www.cnca.gov.cn上查询结果应均为有效】
注:*代表0-多个字符,应为用来修饰、限定、说明名词或代词的品质与特征的定语。
3.4投标人必须按照附件中承诺书模板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本次招标项目所投产品不含有任何美光公司产品(包括含有美光芯片的产品);如中标后经质检部门检测发现含有美光产品,自愿接受包括不限于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以及国家、集团公司、大庆油田采购管理规定内的其他处罚;
3.5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其委托的代理商或同一品牌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投标人须在商务报价表或结构化的物料明细表的备注栏中填写其投标产品的品牌及规格型号;
3.8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10月09日17:00:00至2024年10月16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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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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